保
密
協
議
甲方:北京凌陽偉業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甲乙雙方之間的產品行銷、市場開發等業務合作過程中的商業秘密保守事宜進行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保密內容和范圍
1、本協議所指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
或暫時不能公示于眾
,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要求采用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具體包括:在合作期間,甲方提供給乙方用于
報價、
企劃、
代購、
加工等所需的所有業務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戶資料、財務資料、生產基礎、生產情況、生產資料、產品成本、產品定價、人事記錄、員工資料、貨源情報、供應商名單、市場地位資料、業績評估、銷售歷史、進料渠道、測試數據、工藝流程、產品配方、銷售計劃及新業務推廣計劃、產銷策略、財務狀況、設計、程序、制作工藝、制作方法、技術資料、管理訣竅、產品開發與研究進程、招投標的標底和標書內容以及尚未經甲方正式對外公布的技術和經營管理信息等資料。
2、雖不符合商業秘密構成要件,但是甲方明確提出保密要求的資料或者信息,也適用本協議有關權利和義務的
供應商保密協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