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賽事門票委托銷售合同(精選3篇)
體育賽事門票委托銷售合同篇1
答辯人:
住址:
被答辯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答辯人因____指控答辯人犯誹謗罪一案,現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事項:
一、答辯人的行為不構成誹謗罪
依照刑法第145條的規定,誹謗罪指故意捏造事實并加以散布,公然損害他人人格和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誹謗罪的主要條件,一是要有捏造并公然散布有損于他人名譽、人格的事實;二是出于故意,目的在于損害他人名譽和人格;三是必須情節嚴重。
從本案情況來看,首先,我沒有捏造有損____名譽和人格的事實。20XX年XX月XX日,____在辦公室內與他人發生兩性關系,是我單位同事____、____親眼所見,后來向我和我處XX處長做了反映,還有___、XX處長的證言為證,并非我的捏造;其次,我沒有有意損害____的名譽和人格。我是在XX月XX日單位黨組織生活會上對____的生活作風問題提出批評的,目的在于希望____引以為戒,能夠吸取教訓,加以改正,做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這是很正常的同志式的批評意見,怎能被視為故意損害他人名譽和人格呢難道____犯了錯誤,就不能在組織內部進行批評教育嗎由于我的所作所為并不具備誹謗罪成立的條件,所以不構成犯罪。
二、___的行為應當受到輿論和道德的譴責,法院應當駁回其訴訟請求
___犯了錯誤,本應吸取教訓,注意改正,但____卻采取惡人先告狀的錯誤做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追究我的刑事責任,并對他給予精神損失賠償。我認為,對____這種知錯不改、拒絕批評、一錯再錯的行為,應當給予輿論和道德的譴責。在這里,我請求法院查明事實真相,駁回____的訴訟請求,并給予相應的處罰,以尋求司法公正和對公民合法權益的保護。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1、證人____證言;
2、證人XX處長證言;
3、證人____證言;
4、XXX,住XX市XX區____路____號;XXX,住XX市XX區____路____號;XXX,住XX市XX區____路____號。
此致
____法院
答辯人: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體育賽事門票委托銷售合同篇2
甲方:______
辦公住址:_____
聯系電話:_____
傳真:______
郵政編碼:_____
乙方:______
辦公住址:_____
聯系電話:_____
傳真:______
郵政編碼:_____
為了推動體育賽事的成功運作,完善賽事門票銷售計劃,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賽事門票委托銷售合同。本協議中,甲方是體育賽事運作管理機構,即委托人;乙方是負責推廣和銷售賽事門票銷售的票務代理公司,即受托人。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國民法典》、《中國體育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賽事門票銷售的獨家代理商是指由甲方授權在特定區域嚴格按照甲方的售票工作規范,代理甲方銷售賽事門票的票務代理公司。
第二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第三條 甲方權利
3.1 甲方授權乙方在XX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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