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車位租賃合同協議
合同雙方當事人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和責任,并確保合同的有效實施。寫好地下停車位租賃合同協議不是那么簡單,下面給大家分享地下停車位租賃合同協議,供大家參考。
地下停車位租賃合同協議篇1
出租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相互協商,甲方同意將地下停車場的停車位租給乙方使用,特訂立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具體內容如下:
1、甲方將位于紅塔街三江國際麗城一、二、三期地下室1220號車位,出租給乙方使用。
2、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月租金______元整,年租金______元整。交費時間為簽約之日并交由甲方。
4、地下車位停泊車輛車牌號______,車型______,顏色______,車位所停車輛必須為此牌號車輛。
5、乙方在租用期內有權使用指定的地下停車位,該停車位僅供停車用途,不得改做其他用途,不得在地下車庫內修車、洗車,也不得隨意轉租給第三方使用。
6、乙方在地下停車場內應愛護公物及消防設施,禁止使用煙火或攜帶其它危險品,損壞公物要按價賠償。因乙方原因造成其它車輛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7、乙方需按規定在地下停車場內停放好車輛,鎖好車門窗,貴重物品請不要放在車內。如有損壞或財務遺失與甲方無關。
8、乙方向甲方繳納的租金為停車場地的占用、維護、維修費,甲方不負責車輛丟失等的賠償責任,應由責任人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租用車位必需提供保險公司文件復印件一份備查)
9、如有違約,雙方承擔各自違約責任,乙方若因欠費或其它嚴重違約現象,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如有一方需要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與另一方協商終止合同事宜。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下停車位租賃合同協議篇2
車位租賃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本合同項下的停車位(以下稱本停車位)有償租賃給乙方使用,乙方保證交納相關費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車位。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停車位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信守。
第一條、本停車位位置:本停車位位于小區(以下簡稱本小區)停車位。
第二條、本停車位的租賃期限及租賃期間相關費用:
1、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賃期限為年,年租金為元,租賃期內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車位管理費由方承擔。
2、雙方協定租金及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車位管理費按個月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本車位管理費于年月日支付,租金及本車位管理費于每期前日支付。
第三條、責任與義務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車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車位應當遵守本小區物業管理單
地下停車位租賃合同協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