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代持協議
甲方(委托人):
身份證號:
乙方(受托人):
身份證號:
甲
、
乙雙方
在
平等自愿的前提下
,于
2018
年
月
日
簽署在
簽署本股權代持
協議
(
以下簡稱
“
本協議
”
)。
一、
代持標的
甲方持有上海
堯舟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公司
”
)
%
的股權
(以下簡稱
“
該股權
”
)
,
甲方
委托乙方作為該股權的名義持有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代持該股權,
并代
表甲方
行使
該股權
下的相關股東權
力,乙方在行使該股權所代表的權力時必須符合本協議的相關約定,相關權力包括但不限于簽字權、表決權等
。
二、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作為該
股權的實際出資人,享有該股權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
該股權
相應的股東權益
。
應甲方要求,乙方配合甲方行使屬于股東的
該股權的
股東權利
。
因該
股權產生的相關稅費由甲方承擔
。
代持期間其他股東的連帶責任由甲方承擔
。
甲方可隨時解除
該
股權代持協議
。
甲方確認,本代持協議解除時
,
公司其他股東愿意配合辦理
乙方將該股權作
變更登記
的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有權對乙方代持期間的行為進行監督,并對乙方超越本協議約定范圍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
乙方不享有因代持
該
股權所產生的任何投資或股東收益,該
股權的相關
權益均歸甲方所有
。
2
、
乙方對
該
股權下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等
),任何對該等權益的處置必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
3
、乙方代持
該
股權在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
,
或行使其他與
該股權的
股東身份相關的重大權益
(包括但不限于簽字權、表決權等)
時,就相關事項的處理或表決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
4
、
該股權
代持期間,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而給甲方或公司所產生的義務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承擔的,乙方予以最終賠償
。
5
、因乙方原因導致
該
股權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查封、凍結或者執行的,乙方向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
6
、乙方不承擔公司破產清算的法律責任,乙方因
代持該股權而
承擔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
。
7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他方代持該股權。
四、
持股費用
乙方代持甲方股權,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代持費用。
五、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簽訂過程中及因簽訂本協議而獲悉的對方商業秘密及本協議本身,均負有保密義務。非經另一方書面許可或者政府強制需求的披露,任何一方不得將因本協議簽訂獲悉的對方商業秘密泄露他人,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解除或者終止后繼續有效。
六、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或者拒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即構成違約。
除本協議特別約定之外,任何一方的違約致使對方遭受的任何損失、費用均由違約方承擔,
該等
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
股權代持協議(空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