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出租合同協議
在合同中需要明確合同的主體,包括雙方當事人的名稱、住所、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好的辦公室出租合同協議要怎么寫?小編給大家帶來辦公室出租合同協議,供大家參考。
辦公室出租合同協議篇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的原則,雙方就辦公房屋租賃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 的辦公房,面積 平方米,用途以甲方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季)支付制,租金標準為: 元/年;租金每 年支付一次,首次租金于 支付。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辦公室出租合同協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