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加工廠轉讓協議書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出資收購甲方所有權,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出讓的內容
1
、甲方將位于
的
木材加工廠整體出讓給乙方(含木材加工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機構代碼證、用地合同等所有屬于該廠經營活動的一切證照)。
2
、廠區內的主要財產有:生產車間、倉庫、辦公及生活間、變壓器一臺。
第二條、轉讓價格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轉讓本協議第一條所有款項內容共計人民幣
萬元整(¥:
元整)。
第三條、相關所有權證件過戶的辦理
雙方簽訂本協議后,乙方過戶一切經營權、所有權等證照甲方必須協助辦理。
第四條、轉讓費的付款方式
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轉讓金人民幣
萬元整(¥:
元整)。
第五條、特別約定
經雙方協商一致,對甲方在簽訂本合同以前所承擔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自行承擔,與本轉讓協議無關。
第六條、協議生效時間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
木材加工廠轉讓協議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