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勞務合同
銷售勞務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銷售勞務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銷售勞務合同1
甲方(管理方):吉林省宏禹建筑勞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合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吉林唐華農業集團標準化糧倉
1.2 工程地點:吉林長春 內蒙 四平
1.3 勞務方式:采用協議單價費用包干的方式,該費用包括開工前期至工程竣工驗收過程發生的全部費用。
1.4 工程內容及價格:合同總價暫定 元元;附屬工程另計價。(具體見《工程量清單附表》)。
二、工程質量要求 2.1 工程質量等級:乙方所完成的工程質量標準不低于與甲方與工程總發包方簽訂的工程合同標準(以質檢站檢測標準并出具證書為準)。
2.2 乙方應有相應的施工經驗,技術工人應具備相應技術資質及生產能力,施工人員工種和數量應滿足工程需要。
2.3 本工程驗收執行國家頒發的相關施工規范
2.4 乙方施工的工程一次交驗合格率必須達到100%。量保修責任期內,乙方應在甲方返修通知書要求時間內無條件將工程返修合格。如乙方遲延履行返修義務,依據本合同9.2條規定執行。
三、工期
3.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開工,至年 月 日完工,總工期為天,乙方必須根據天氣自然環境等因素合理安排工期,安排好施工組織設計,按期完工。
3.2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按管理方要求保證所有人員、設備進場,且能滿足施工要求,如果乙方人員延期進場導致開工時間遲延,每遲延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乙方延期進場超過十五日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乙方支付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進場時應向甲方提交用于本協議工程的機械設備清單,主要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名單(附身份證復印件),本協議履行期間不得隨意更換。如發現清單及人員名單與實際不符,乙方應限期改正,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甲方發現有兩次以上(含兩次)或其他情節嚴重者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協議解除后的違約責任承擔及清場參照本條
3.4.2項約定執行。工程完工后,乙方人員或機械設備退場時,乙方必須向管理方提交書面報告,甲方同意后方能退場。
3.3 工期順延與延長
3.3.1 施工中因甲方過錯導致乙方無法正常施工的,本條約定的工期相應順延(順延時間以甲方過錯導致的法定工作時間內停工時間為準確定);
3.3.2 工程施工內容增加的,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工期延長時間。
3.4 工期延誤的違約責任:
3.4.1 若甲方在施工中發現乙方在規定期限內無力完成施工任務或達不到均衡生產能力(均衡生產能力:指總工程量與總工期平均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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