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銷售合同
混凝土銷售合同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混凝土銷售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混凝土銷售合同1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上思縣大偉混凝土有限公司為進一步明確責任,保障供、需雙方利益,經友好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預拌混凝土購銷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商品混凝土的品種、價格及其他約定見下表:
二、項目基本信息
工程名稱:
項目規模: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項目地址:
預計混凝土使用量:
三、供貨數量的確認
1、需方收貨人員須在混凝土卸出攪拌車罐體前對《混凝土送貨單》進行簽收確認;如需方在混凝土卸出后不予簽單的,供方視同需方已認可該批混凝土數量無誤。對供方計量有異議可以在卸料前當場提出以便雙方校核,否則視為確認;也可對任意車次抽檢,抽檢時,供需雙方必須有專人在場,雙方簽字確認;抽檢以三車次平均數為計量基數,如供方送貨單標示的數量與標準基數正、負誤差超過2%時,則當批全部車次以該基數來計算當批次供貨量,并且供方對需方做出500元/車次的賠償。
2、需方收貨人員在每車混凝土隨車送達的《混凝土送貨單》上簽名后,其中一份(客戶聯)由需方自行留存、其余由供方留存,并各自負責保管以便對賬查驗,互為佐證;如一方單據不全則以另一方留存的單據為據。
3、雙方以供方《混凝土送貨單》上標明的、經需方人員簽收的數量進行對賬結算;供方憑此單核對各強度等級的混凝土供應數量并依本合同第一條所列的單價計算貨款金額,生成《商品混凝土結算單(或對賬單)》;供、需雙方相關人員確認無誤后,在《商品混凝土結算單(或對賬單)》上簽字、蓋章確認。供方按合同約定時間將結算單據送達需方,如需方在2天內不予簽字或蓋章,則視同需方已認可該單據內容進行結算付款,否則供方有權停止供貨并依據本合同約定的標的單價和需方現場人員簽收確認《混凝土送貨單》上標明的數量依法向需方追索貨款和違約金。
四、貨款結算及支付方式
1)雙方在每月憑簽認的《上思縣大偉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發貨單》核對各強度等級的混凝土供應數量并依據本合同所定單價計算貨款金額,經雙方確認后,在《商品混凝土結算單》上簽字或蓋章;遇有甲方不能蓋章時,由甲方授權指定的業務經辦人簽字確認,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無法簽字蓋章,乙方有權停止供貨。
2)混凝土砼款以月結方式進行結算,次月5號前對賬,10號結清上月貨款,若逾期至15號甲方未付清上月貨款,乙方有權停止供貨,并每天按上月實際用量所欠金額的5‰收取滯納金。
3)甲方、乙方中途單方終止合同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砼款總值的10%計付違約金賠償對方。
4)供應期內,非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停供的,甲方須在停供之日起15天內向乙方結清全部貨款
混凝土銷售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