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加工合同匯編(精選35篇)
有關加工合同匯編篇1
甲方:(加工方)
住址:______電話:______
乙方:(來料方)
住址:______電話: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尼龍再生粒子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條來料加工的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正常備損率為40%,甲方加工后產成品的含灰量在4%以下。來料出現明顯異常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到現場查看。
第三條加工時間
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45天內將加工后的成品運輸至乙方工廠。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四條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為800元/噸。
第五條付款方式
甲方將來料的產成品運抵乙方工廠,乙方即時支付加工費后卸貨。
第六條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不可抗力
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盡快將事故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八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兩年。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1個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有關加工合同匯編篇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有關加工合同匯編(精選35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