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銷售合同
苗木銷售合同【集錦15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苗木銷售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苗木銷售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方本著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苗木購銷協議: 一、合同的標的、規格、數量、價格
甲方銷售“XX”牌苗木給乙方,具體數量、規格、價格見下表:
說明:本合同苗木的銷售價是上車價,起苗和包裝費由甲方承擔,運輸和卸車費
用由乙方承擔;
二、質量要求
甲方所提供的苗木質量須達如下標準:①根須發達,須根多;②苗木健壯,樹冠勻稱;③無檢疫病蟲害;④沒有嚴重的機械損傷;⑤包裝要求應符合行業的一般標準。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生效后當場收清苗木款及運費。 四、交驗貨時間及地點
交費地點:種植基地所在地大貨車可至的公路邊。 交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質重,提供給乙方所需的苗木,保證不提供假苗。
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提苗期限內不提完所有的苗木,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剩余苗木。
3、乙方在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苗款的前提下,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提供所需的苗木。
六、違約責任
雙方均應按合同的規定認真履行各自的義務,如有違約,則違約方須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總價 50 %的違約金。
七、免除責任
雙方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違約則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遭遇不可抗力后的七個工作日內及時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如貽誤通知,貽誤通知一方需對因貽誤通知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八、糾紛的解決
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若實事求是的態度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交有管轄權的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電話:
簽約時間: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年 月 日 日
苗木銷售合同2
購苗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苗方:(以下簡稱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購買各品種規格的事宜,經甲乙平等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苗木品種、規格、技術要求、數量、價格
各品種、規格及價格均經甲乙雙方協定(見外購苗木清單),乙方以購買苗木清單及甲方現場監督人員的監督作甲方驗收苗木的標準,并以外購苗木驗收結算作為最終結算依據。
二、供貨質量要求:
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苗木“外購苗木清單”中的“品種、規格、數量、備注說明及甲方的指定要求”進行供貨,并按甲方就園林苗木的有關技術要求驗收。
三、苗木質量要求:
1、(1)植株生長旺盛,無現疫病蟲害及機械損傷;無明顯疤痕的遺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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