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租賃合同最新
合同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明確了雙方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避免了因不明確而產生的糾紛。寫汽車租賃合同最新有什么要注意的呢?這里給大家帶來汽車租賃合同最新,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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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車輛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時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檢驗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24小時前辦理。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第四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2、在收到承租方租金、足額押金(擔保物)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3、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五條承租方的權利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交接車輛時對車輛狀況信息有知情權。
第六條承租方的義務
1、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3、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4、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押金等其它費用。
5、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檢驗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新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6、如需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7、不得轉賣、抵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及車輛證件。
8、保證租賃車輛由《租賃車輛登記表》登記的駕駛員駕駛。
9、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它物。
10、必須承擔因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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