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合同
物流合同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物流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物流合同1
本協議在 公司(甲方)與 公司(乙方)之間于
年 月 日在 生效。
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物流與存貨管理服務;甲方要求乙方以下列條款和條件提供這些服務。
雙方達成以下協定:
(1) 服務、支付和期限
乙方將履行對甲方的五十臺21電視的物流與存貨管理服務,費用支付為壹萬元。如果在合同下提供的物流服務的貨幣價值比“表a”提出的每月最小額要少,甲方需支付不小于最小額的費用,不能再少。除非任何一方提出書面終止通知,合同期限自 日(起始條款)起3年。合同的起始條款與續定條款終止日期前的60天,雙方將重新洽談下一個延期合同的物流、倉儲費。
(2) 運輸
(a)貨物運輸以乙方作為指定收貨人
甲方同意不以乙方作為指定收貨人來運輸貨物。乙方有權利、自由地拒絕或接受以乙方作為指定收貨人的貨物。如果乙方接受以乙方作為指定收貨人的貨物,甲方在得到乙方通知后,應立即書面通知承運人,副本一份送給乙方,說明乙方對上述財產沒有受益權或利益關系。
(b)不符合規定的貨物
甲方同意不把不符合下列條件的貨物運輸到乙方:
(i) 與貨物清單中規定的不一致。
(ii) 與每一批貨物的包裝條上描述的不一致。
乙方有權利自由地拒絕或接受任何不符合規定的貨物。如果乙方接受了這種貨物,甲方應支付“表a”中所規定的費用,若“表a”中沒有規定,則支付合理的費用。乙方收到這些不符合規定的貨物,將盡力快速通知甲方,以獲得有關指令,乙方不負責由于口頭傳遞所造成的失誤。
(3) 倉儲的提供
由乙方配送的所有貨物都必須恰當地標記和包裝,然后送到倉庫以便配送。雙方同意,甲方在送貨前,準備好符合“工作范圍”的貨單。雙方同意乙方以相互同意價格,貯存和搬運其他貨物,這以達成書面協議為前提。工作范圍內所列貨單和將來可能加到貨單中的其它物品,在這里稱為“貨物清單”。所有送到乙方的貨物都必須是清單中所列的貨物。
(4) 送貨要求
(a)沒有甲方明確的書面的指示,乙方不運輸或轉移貨物。當然也可以根據電話發送貨物,但是乙方不承擔口頭傳遞信息而造成失誤的責任。
(b)當甲方從倉庫中訂購了貨物時,必須給乙方合理的時間執行指令。如果因為天災、戰爭、公敵、罷工、扣押、騷亂等,或者其他乙方不能控制的任何原因,或者因為不由乙方責任而造成貨物的損失或損壞,或者因為法律所提供的任何其他理由,乙方不承擔這種過失的責任。如果執行過程中發生了某一事件或困難,甲方與乙方應同意適當地延期。
(5) 增值服務(特殊服務)
(a)不屬于通常物流服務(即“工作范圍”內)的服務所需的乙方勞動力,按乙方的通常費用標準收取額外的合理費用。
(b)甲方所需要的特殊服務包括(但是不僅僅限于)編制特定的存貨報表、報告標記的重量,及包裝上的系列數字或其他數據、貨物的物理檢驗和物流運輸清單。乙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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