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保健食品)原輔材料采購合同(精選3篇)
上海市食品(保健食品)原輔材料采購合同篇1
合同編號:______
供方:______
住所:______
郵編: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
電話: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傳真:______
需方:______
住所:______
郵編: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
電話: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傳真:______
供需雙方依據《中國民法典》、《中國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原輔材料的采購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名稱、商標或品牌、規格、計量單位、單價及數量、金額(含稅價)交貨(時間)和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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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名稱│商標 │規格│計量│單價(元)│數量│金額│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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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品牌│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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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產品質量要求
1.產品質量標準,按下列第____項履行:
1.1 按國家標準____履行。
1.2 按行業標準____履行。
1.3 按供需雙方約定的質量要求履行,但衛生要求不能低于國家相關標準(可另寫附件)。
2.保質期限:
供方所提供的產品,保質期限不少于____個月(自產品出廠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產品包裝
1.包裝要求:在外包裝上應注明產品名稱、規格、配料、產品批準號、生產廠名、住址、生產日期、保質期、凈含量、貯藏要求等。
2.包裝物由____方提供,費用由____方承擔。
3.包裝物處理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3.1 包裝物不回收。
3.2 包裝物由供方回收。
第四條 交提貨方式
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____項履行。
1.供方送貨:產品運輸由供方負責辦理,供方送至_____,運費由供方承擔。
2.供方代辦運輸:供方根據雙方約定的協議代辦運輸,運費由需方承擔(代辦運輸協議另訂附件)。
3.需方自提:需方前往供方指定地點_____,自行提貨、自行運輸。
第五條 驗收方法
1.供方提供的每一批產品都須附隨根據雙方確認的質量標準進行檢驗的檢驗合格報告,但若有下列情況之一、必須附隨計量認證合格的檢驗
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
1.1 供方首次向需方所銷售的產品(不包括同品牌不同規格的產品);
1.2 供方停產一個生產周期又恢復生產的產品(一個生產周期為_____月);
1.3 供方所供產品,在生產制造時工藝及原輔材料(有較大)改變的;
1.4 其他。
2.產品到達目的地后,需方應指定專人按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應包括主要衛生指標、內外包裝、保質期、標識感官等)及時進行抽樣檢驗,完成驗收程序。如有質量問題,需方應在收貨后天內書面通知供方,同協商處理辦法。如對產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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