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出租合同協議書(通用35篇)
住房出租合同協議書篇1
出租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國經濟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規定》和《山東省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位置
所租賃房屋位于____,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免租金面積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并可索賠損失: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或擅自調換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壞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兩個月的;
4、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5、承租方的噪音等污染超過出租方要求的。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可請公證機關協助封存承租方拒不搬出的財產,將該房屋另租他人,因此,造成的承租方的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還應賠償出租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三條:使用性質:
經營性使用
第四條:租金及交納期限
1、月租金____元,另外,水、電、暖氣費自理。
2、承租人于簽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交清半年或____年租金,每逾期一日按租金____分之____交滯納金。
第五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所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自然損壞或其他屬于出租方修繕范圍的,出租人應負責修復。承租人發現房屋損壞,應及時報修,出租人在規定時間內修復。因承租人過錯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由承租人修復賠償。
2、承租人應當愛護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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