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策劃服務協議(通用3篇)
餐飲策劃服務協議篇1
甲方:餐飲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餐飲策劃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嚴格執行。
一、服務范圍及費用標準:
1、甲方為乙方提供:
?。?)上工食府 江津店主題文化包裝;
?。?)上工歷史發源文圖資料的收集,整理。并配合乙方實施上工食府品牌的媒介炒作;
?。?)市場定位;
(4)上工食府開業策劃方案;
(5)VIS視覺識別系統設計規劃及設計指導。
?。?)上工食府江津店開業籌備指導;
2、乙方支付給甲方稅后策劃費共計RMB (大寫 萬)元整。
二、付款方式:
1、本協議簽定,即付策劃費總額的80%RMB (大寫)元整;
2、交付《策劃項目》時,再付余額20%RMB (大寫)元整;
3、甲方提供《收款收據》作為乙方的付款憑證。若乙方需要甲方出具發票,則由乙方額外支付稅額。
三、合作期限:
上述服務項目的服務期間為___個月,自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上簽字按手印/蓋章之日起計。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上工食府.江津店提供開業籌備指導。包括:市場調研;綜合經營定位;籌備規劃;識別系統建立;裝修設計指導;組織及管理,技術團隊建設;開業營銷;開業慶典方案;模擬及試營業指導。
3、為乙方推薦上工食府.江津店總經理1名、廚師長1名、前廳經理1名。店總經理、廚師長、前廳經理的任用由乙方確定,其薪資費用及勞動關系由乙方承擔。
6、為上工食府.江津店提供長期的經營指導。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定期足額支付給甲方策劃服務費。
2、負責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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