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委托借款協議書(通用3篇)
項目委托借款協議書篇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據我國《民法典》《民法典》等法律規定雙方代表經友好磋商后,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書。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資金方聯系和安排約5000 萬元RMB的借款(具體借貸金額由資金方評估審批后確定),用于甲方項目使用,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職責:
1、提供借貸所需的真實性資料。
2、積極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3、維護乙方權益。
三、乙方職責:
1、充分發揮資源優勢,認真負責加速辦理所有借款手續,在金融機構審批后,借款全額匯入甲方指定的賬號即視為貸款成功。
2、全面協調甲方與資金方的關系。
3、維護甲方權益。
四、甲方需承擔的費用:
1、資金方貸款利息(詳見甲方與貸款資金方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約定);
2、保證金及擔保費(詳見甲方與資金方、擔保公司間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約定);
3、項目前期啟動及專家費用:25000元RMB。
4、居間條件約定:甲方鄭重承諾,貸款成功到達甲方賬戶的次日前一次性將所貸款總額的三分之一貸款,無條件借給乙方,具體甲乙雙方借款合同,甲乙雙方另簽,所產生的相關利息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銷委托則視作違約。違約方即須支付RMB 25000元給守約方作為違約金。
2、資金方貸款到達甲方銀行賬號次日前,甲方保證支付三分之一的貸款到乙方指定的賬號。
3、如因國家政策調整及甲方未能達到擔保或資金方貸款條件造成資金方無法放貸的,乙方對此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其它:
1、本合同甲乙雙方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在履約完畢后自行終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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