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視全球集團有限公司
2016
年股權激勵計劃
股票期權協議書
樂視全球集團有限公司
2016
年股權激勵計劃
股票期權協議
本協議(即“協議”,“股票期權協議”),由開曼群島注冊成立的樂視全球集團有限公司(本協議以下稱為“
本公司”),和本協議計劃表
2
前沿中所提到的當事方(本協議以下稱為“參與方”,與
本
公司和股東共同稱為“當事方”)共同簽訂,自
日期起生效。
序言:
鑒于
,
本
公司
正式通過
了樂視全球集團有限公司
2016
年股權激勵計劃(
稱為
“
本
計劃”),此
股權激勵
計劃附于本協議中,即計劃
表
1
,并且
加入
本協議
作為參考,為本協議
的一部分。
本協議中沒有另外說明的加粗的條款,與計劃中的內容有相同的含義
;并且
鑒于
,
董事會決定,按照計劃和本協議所列條款,將本協議所述期權(即“期權”)授予參與者,
對公司及其股東
的利益將的到最大化。
鑒于,
有關期權的授予事宜,當事人各方同意,根據公司
,公司股東(
以下稱為
“股東”)
有權選擇
,
隨時賣掉和轉讓
其自身合法持有的
一定數量的股份
(稱為“股東股份”)
,
并且
參與
者
可以
在本協議所規定的日期,以及在轉讓通知中(如本協議下述定義)所列出的日期,
購買
此數
樂視全球集團股權激勵計劃期權授予協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