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精選34篇)
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篇1
發包人: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若發包人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準或備案,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依據《中國民法典》、《中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二、工程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竣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合
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XX天。
四、質量標準:合格,爭創優良。
五、合同價款:___萬元(主體工程預算價)。
六、執行中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通用條款》相關規定。
七、發包人工作
1、圖紙發包人在承包人進場前一周內提供蓋章生效施工圖三套。
2、動工前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管、線接至施工現場50之內。施工期中不間斷供水、供電。
3、提供砼拌和場地、砂廠料堆放場地、鋼筋、模板加工場地。
4、提供施工人員生活福利住房和臨時庫房、工棚。提供生活水、電供應。
八、承包人工作
1、進場后一周內提交施工組織設計,逐月提供建設計劃報表。
2、負責尾水閘孔的圍堰填筑、拆除及其基坑排水工作。發包人承擔費用。
3、負責1、2機組之間施工隔墻構筑和拆除,運行機組保護棚架的搭設和拆除。發包人承擔費用。
九、材料
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按照發包人違約的約定辦理。所有永久和臨時工程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負責采購、運輸、保管、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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