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轉讓合同怎么寫
廠房轉讓合同怎么寫篇1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陳舉同意將拍賣所得房地產即原“簡陽市精密機械制造廠”【簡家國用(1995)字第53-47-1-1-18號國有土地使用證證載土地怕有房屋和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具體協議如下:
一、轉讓金額元(肆佰玖拾捌萬元整)。
二、甲方支付所有稅費和土地出讓金。
三、付款方式
1、協議簽定時,乙方支付定金元(叁萬元整)。
2、協議簽定日起十日內,(甲方完成拍賣成交確定書變更),乙方支付元(叁佰萬元整)。
3、辦理房產證當日起,七日內乙方支付元(壹佰伍拾元整)。
4、土地證過戶受理之日(水、電、氣及房產證過戶完成),支付余款元(肆拾伍萬元整)。
四、違約責任
1、如因政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過戶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甲方原款退還已收轉讓費。
2、如甲方違約、則甲方雙倍退還已收轉讓費。
3、如乙方違約、則已收轉讓費甲方不予退還。
五、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盡快完成過戶,如過戶過程中任何一方都要無條件配合,否則視為違約。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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