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合伙投資協議(精選35篇)
海外合伙投資協議篇1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并由甲方以其名義到泰國(或其他國家)投資設立公司并享有股權,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泰國公司設立時)為RMB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乙方出資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丙方出資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丁方出資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
雙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____的股權作為出資,參與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在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轉讓共同投資于公司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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