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品訂購合同
甲方(采購方)
乙方(供貨方)
應永利國際底商室內裝飾工程的需要,甲方需向乙方定制一批木制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該木制品制作及安裝施工事項,明確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一致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木制品規格、數量見下表:
名稱
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合計
第二條:
1
、本合同總價(
¥
37200
)
元,大寫:(人民幣叁萬柒仟貳佰元整),含稅票價格
。
第三條:產品的技術標準及質量要求按下列條數執行
1
、
飾面效果以甲乙雙方確認的樣板為標準。
2
、乙方所供木制品表面必須平滑
第四條:提(交)貨日期,地點方式。
1
、交貨日期:合同簽訂后應即組織生產,交貨期于合同簽訂日開始計算,生產及安裝
共
天
。
2
、交貨地點:甲方指定的工地現場(北京地區)
第五條:驗收方法:乙方安裝完畢后通知甲方到工地現場進行驗收。
第六條:結算及付款方式:
1
、本合同采用數量乘單價
=
總價方式計算,(該單價以雙方確認的報價單為準,并包含運輸費、安裝費、搬運費、含稅金)
2
、合同簽訂后三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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