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恩實業公司培訓協議書
外送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外送對象: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幫助員工掌握先進的知識和技能,有的放矢給公司培養有用之才,滿足公司經營發展的需要,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乙方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參加
的培訓。為了規定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特訂立本協議。
一、乙方培訓期間的費用(含培訓費、交通費、食宿費等),由甲方負擔
%
,乙方負擔
%。由甲方負擔的費用,如無非常特殊之情況,甲方不得中斷支付。
二、乙方在培訓期內的薪酬福利待遇及年終獎約定為:
。
三、乙方如因本人原因未達到甲方外送培訓之目的,乙方必須負責退還甲方所支付的全部費用。
四、乙方培訓結束后,必須回甲方繼續工作
年,否則,必須賠償培訓費用和培訓期間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未完成服務期占比索賠)。
五、本協議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如一方違約,他方可訴諸法律。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協議未
培訓服務期約定協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