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收益權投資協議
投資人(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項目發起人(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方式:
鑒于:
項目發起人就
項目(以下簡稱“
融資項目
”)通過大圣金融平臺進行股權融資,詳見
融資項目
概況。甲方擬投資本項目,享有
融資項目
投資收益。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投資、入股、行權事宜達成一致,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定義
1.1
大圣金融
股權融資平臺:即
南京大圣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
旗下運營的股權投融資平臺,以下簡稱“
大圣金融平臺
”、“
大圣金融
”。
1.2 項目方/項目發起人:指擁有商業項目且通過
大圣金融
平臺發起股權融資的資金需求方。
1.3 投資人:通過
大圣金融
平臺進行股權投資的自然人/機構。
1.4 第三方管理機構:指
,負責對通過股權融資方式成立的企業/公司的設立及運營等事項進行監督管理。
1.5 第三方支付平臺:指用于托管所融資金的第三方管理平臺。
1.6 融資總額:指乙方通過
大圣金融
平臺為融資項目募集到的管理、運營等資
金(以下簡稱“
項目所需資金
”)及第三方管理機構因行使對該融資項目的監督職責而需支付的財務監管費和項目巡查費(以下簡稱“
第三方管理機構監管資金
”)之總資金額度。
1.7 融資成功:指在標準融資期及延期融資期(如有)屆滿,乙方通過
大圣金融
平臺成功融到約定的融資總額,融資總額打入或凍結在第三方支付平臺。
1.8 履約保證金:指乙方在融資項目融資成功后,轉賬至第三方管理機構銀行賬戶內并由第三方管理機構監管的、用于確保乙方后續能如約向甲方履行收益分紅義務的資金。
1.9 剩余投資金額:指甲方在融資項目存續的投資金額,即甲方的投資金額扣減已回購部分款項后的剩余金額。
1.10 第一筆放款:指融資項目融資成功一周后,
大圣金融
根據乙方書面申請及所報資料,經審核符合放款標準的,指令第三方支付平臺將相應款項解凍并劃轉至乙方或乙方指定(關聯)的第三方賬戶內(在第三方支付平臺上開設的)。
第二條 項目概況
2.1 項目名稱:
;
2.2 融資總額:
;
2.3 融資用途:
。
第三條 甲方投資及收益
投資
甲方投資于
融資項目
,即甲方將投資金額匯至第三方支付平臺,待項目融資成功后,由第三方管理機構進行資金使用監管。
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相關約定,如期將投資收益、回購款項等通過乙方在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托管賬戶劃轉至甲方在第三方平臺的托管賬戶。
甲方投資金額:人民幣
萬元(大寫:
萬元)
收益
固定收益
3.2.1.1 方式:第三方支付平臺轉賬,按【月/季度/半年】分配,自
第一筆放款完成之日(
相應款項解凍并劃轉至乙方或乙方指定(關聯)的第三方賬戶內)
起計
,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3.2.1.2 支付時間:
。
3.2.1.3 計算公式:固定收益=剩余投資額*
%【月/季度/半年】。
浮動收益
3.2.2.1 方式:第三方支付平臺轉賬
股權收益權投資協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