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豬買賣合同
生豬買賣合同【合集11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生豬買賣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生豬買賣合同1
買賣是商品交換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償合同。
為大家
提供
了生豬買賣合同的
范本
,一
起來看
看吧!
生豬買賣合同
范本
1
訂購方(甲方):四川南方烽潤食品有限公司
出售方(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生豬單體品種、毛色由雙方協商議定。
品種;毛色 ;
第二條 雙方合作期限為2年
,即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第三條 交貨時間、數量、重量及價格
:
1、乙方交貨時間以甲方提出的時間為準,生豬數量及重量以實際交貨為準,價格隨行就市;
2、乙方出售的生豬單體重量每頭不得低于 公斤;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或延期提貨與交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雙方另行達成新的協議,甲乙雙方應按本合同繼續履行。
第四條 交貨、驗收、檢疫、結算方式:
1、生豬由甲方上門收購或乙方送貨上門,雙方當面驗收,乙方出售給甲方的生豬必須是經當地檢疫部門檢疫合格的生豬;
2、貨款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現金當場結算,錢貨兩清,甲方不得欠款;
第五條 不可抗力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雙方通報理由,在
提供
相應證明后,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2、生豬如因生長、養殖等原因不能出欄,交貨日期可協商提前或推遲。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同履行中無故退貨,應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 的5%支付違約金;甲方無故拒收生豬,應向乙方償付拒收生豬總值的5%支付違約金;
2、乙方交貨數量少于合同規定的,按少交數量總值的`5%支付違約金;乙方在交貨中,出現病死或其他問題生豬,甲方有權拒收。
第七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或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都具同等效力。
甲方:聯系電話: 乙方:聯系電話:
年月日
生豬買賣合同
范本
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品種和數量
1、品種:甲方豬場自繁自育商品代外三源豬。
2、數量: 頭,總重應大于KG。
第二條 等級、質量和檢疫方法
1、等級和質量:甲方
提供
生豬應符合國家級別無公害標準。
2、檢疫辦法:甲方負責對所銷售生豬進行檢驗檢疫并辦理相關手續,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有衛生檢疫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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