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織品進出口實務合同范本(通用3篇)
紡織品進出口實務合同范本篇1
賣 方:_____
合同號碼:_____
買 方:_____
兩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紡織品:
?。?)紡織品名稱、規格、
?。?)數量
?。?)單價
?。?)總值
包裝及嘜頭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
賣方有權在3%以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或大捆500-1000千克內多裝或少裝按f、o、b、計算
(5)裝運期限:
?。?)裝運口岸:
?。?)目的口岸: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兩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裝運條件:
?。?)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賣方于紡織品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紡織品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兩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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