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設計合同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室內設計合同范本,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室內設計合同范本1
工 程 名 稱:____________
工 程 地 點 :____________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
發 包 人:____________
設 計 人: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裝修室內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____________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1.本設計不包括園林、廚房和智能化設計。
2.本設計不負責建報圖和竣工圖。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工程的內容:____________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____________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為_______萬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1、設計費支付進度按提交設計文時間及工程進度所決定。
2、上述設計費包干價,在本合同項下工程范圍內,今后不隨涉及內容及設計周期的改變而調整。設計費按雙方簽訂合同約定數,按規定向發包人按比例收取。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3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3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工程、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時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設計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電腦,辦公桌、打印機)生活<住宿)及必要的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 設計人提交的設計成果的知識產權歸發包人所有。
6.2設計人責任:____________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及當地技術標準。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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