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營銷代理合同
房地產營銷代理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地產營銷代理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甲方(被代理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的(以下稱該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定義
1.1.代理銷售,是指乙方依照訂立的商品房代理銷售合同,乙方以房地產開發商的名義對外銷售該項目項下房屋,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代理服務費的行為。
1.2.銷售底價,是指本合同書中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的《一房一價表》中的對外最低銷售價格。
1.3.銷售溢價,是指在代理過程中超出了原確認的銷售價格,超出部分的銷售價格為溢價。
1.4.銷售成交總金額,□是指開發商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中約定的房屋成交價格。
□是指開發商與客戶簽訂《認購書》中約定的房屋成交價格。
二、代理銷售項目的概況
2.1.項目名稱:(暫定名),本項目名稱變更并不影響本合同之效力。
2.2.項目地址:位于省市區路。
2.3.項目類型:□普通住宅□別墅□商業□寫字樓□其他。
2.4.乙方受托代理銷售該項目,代理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批準的全部可售建筑面積共約平方米,其中可售住宅面積約平方米,可售商鋪面積約平方米。具體詳見甲方提供的價目表(即《一房一價表》)。
2.5.該項目應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房地產權證、預售許可證等文件,甲方于簽署合同當日備份至乙方。
三、合作方式及期限
3.1.代理方式為分銷代理銷售。雙方明確,甲方授權乙方為銷售代理商負責代理銷售該項目項下房屋。
3.2.代理銷售期限為:
3.3.代理期限屆滿,雙方視具體情況再行協商后續合作事宜,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四、聲明和保證
4.1.甲方向乙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1)甲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行事的能力;
2)甲方保證該項目及項下房屋合法產權且權屬清晰,具備合法的預售或銷售條件,且完成相應上市預售或銷售之相應手續,并應乙方要求將相關證明文件于簽署合同當日備份至乙方。
4.2.乙方向甲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代理方):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編:
1)乙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行事的能力;
2)乙方應甲方要求將相關證明文件于簽署合同當日備份至甲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5.1.甲方權利:
1)有權確定該項目宣傳口徑,審定對外發出的書面信息資料。
2)有權決定及調整該項目及項下房屋的單位售價。
3)有權決定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文本條款內容和補充條款的內容,并簽署該合同。
4)有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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