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承包服務合同(通用32篇)
建設工程承包服務合同篇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總工期為20XX年XX月XX日開工,至20XX年XX月XX日結束。
2、如遇下列情況,工期作相應順延。
?。?)施工現場不符合安全施工;
?。?)設計范圍內重大設計變更;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地震及戰爭)而影響工程進度;
?。?)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的十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在十天內予以確認和答復,逾期不予答中國教育總網文檔頻道復,乙方可視為要求已被確認。
四、工程價款工程總價:RMB元整(¥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50%作為預付款,即RMB元整(¥元);
2、工程施工結束后,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40%的款項,即RMB元整(¥元);
3、工程驗收結束后,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RMB元整(¥元)。
六、工程驗收
1、當該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應在7天內安排驗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參加驗收。乙方自提出申請驗收報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驗收的,則視為該工程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運行正常,通過驗收。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啟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經乙方同意啟用,將視為通過驗收。
3、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過驗收,引起爭議時,請求第三方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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