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買賣合同
二手車買賣合同錦集【15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二手車買賣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二手車買賣合同1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 年 月。
行駛公里數: 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 萬元;大寫 萬元整 。
買方應于 年 月 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后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并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 全部由買方負擔。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后,應出具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后,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包括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2%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或簽字后即生效。
賣方: 買方:
地址:
二手車買賣合同2
合同編號: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天津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舊機動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賣人依法出售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車輛牌號 津
證件種類 證件號碼
廠牌、型號 顏 色
車輛類型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碼 車架號碼
行使里程 km
車輛使用性質:□私人 □公務車 □
二手車買賣合同精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