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標使用許可通用合同(通用31篇)
國際商標使用許可通用合同篇1
甲方(許可方):
地 址:郵碼: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乙方(被許可方):
地 址:郵碼: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本合同雙方于20XX年XX月XX日簽訂并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住址),和(名稱被許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住址)。
第一條 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于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系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 背景說明
關于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并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注冊或已經申請注冊如附錄B所示。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并保持著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占許可。
許可方愿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占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 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占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制造和銷售中,被許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于地域范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范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為其制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制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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