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除個人合同2024(通用31篇)
城市房屋拆除個人合同2024篇1
為了加強對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活動的管理,提高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水平,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工程施工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蘇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我們保證做到:
一、建設單位或拆遷實施單位將擬拆除的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企業,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持下列文件資料到蘇州建筑業安全監督站辦理安全監督手續:1、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2、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 3、拆除施工組織方案;4、拆除工程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和作業人員名單及身份證復印件; 5、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二、建設單位要向房屋拆除施工單位提供擬拆除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結構圖、管線圖和周圍環境的說明。
三、建設單位要對房屋拆除施工活動進行綜合協調,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要求,檢查、督促施工安全和環境衛生。
四、施工現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辦理批準手續:1、需要臨時占用批準范圍以外場地的;2、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的; 3、需要臨時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五、房屋拆除施工單位對拆除工程安全全面負責,不轉包和違法分包拆房工程。
六、房屋拆除施工單位要對擬拆除的房屋建筑工程進行詳細的調查和現場實地勘察,編制拆除施工組織方案。拆除三層或三層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和水塔、煙囪等構筑物工程,要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在編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時,要制定預防拆除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組織設計要經企業的技術負責人審核批準。采用爆破作業方法拆除房屋建筑工程時,其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要經公安部門批準。
七、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現場要設置封閉的圍欄圍護,拆除位于主次干道兩側及城區繁華區域和居民區的房屋建筑時,要做到先防護,后拆除。防護架搭設要采取全封閉形式,并做到節點可靠、固定點合理,能滿足抗傾覆的要求。
八、房屋拆除工程門口明顯處要設置施工標志牌,寫明建設單位、圍欄責任單位、房屋拆除施工單位及施工現場負責人姓名、技術負責人姓名、安全員姓名,安監登記編號、監督電話等,接受社會監督。施工現場的危險區域和臨街、臨路的危險地段要懸掛安全標志、夜間用紅燈警示。在有車輛、行人通過的地方施工,要采取有效的便民措施。
九、位于主次干道兩側及城區繁華區域和居民區的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時間要避開上下班高峰期,不在晚上22、00至次日凌晨6:00進行施工;中考、高考期間在考場100米半徑范圍內停止拆房施工。重點工程或采用爆破工拆除的工程必須在夜間施工的,事先向工程所在居委會提出申請,報安監站審批、區環保局批準同意后才進行施工。
十、房屋拆除施工單位要規范用工行為,加強安全教育培訓,不招收三無盲流人員,患有心臟病、高血壓和癲癇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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