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協議書(一)(精選34篇)
合作協議書(一)篇1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聯系住址:______聯系住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因業務發展需要,擬共同投資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為此,雙方簽訂如下合作協議以確定雙方在合作中的權利義務,以下條款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雙方自愿遵守。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擬共同投資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擬設公司名稱暫定為____(擬設公司名稱最終以工商局核準的名稱為準)。
第二條、擬設公司注冊資本金為RMB____萬元(____元),由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_____元(_____元),擬設公司成立后,甲方持有公司___%的股權;由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____元(____元),擬設公司成立后,乙方持有公司49.9%的股權。
第三條、甲、乙雙方承諾,雙方依據本協議承擔的出資額將于擬設公司注冊成立后1個月內全部出資到位。公司成立后以及運營過程中,甲、乙雙方均不得抽逃各自的出資款,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四條、公司成立后以及運營過程中,如出現資金短缺,應由公司負責籌集,并作為公司對外所負債務。甲、乙雙方均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籌集資金,否則,所籌資金應當認定為甲、乙雙方各自的對外負債,公司不承擔清償責任。
第五條、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利潤分配時,雙方仍按照5:5的比例享受公司利潤分配權;對于公司經營中出現的虧損,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按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六條、公司設股東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股東會為公司的最高決策機構,決定公司一切重大事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2.對公司對外借債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做出決議;
3.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4.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5.修改公司章程;
股東會對于上述重大事項形成決議須經甲乙方雙方一致同意,對于除上述已列舉的重大事項以外的事項形成決議的須經代表過半數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七條、公司不設董事會和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由乙方擔任;設監事一名,由甲方擔任;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條、甲、乙雙方作為公司的股東,對公司負有下列義務:
1.按本協議書的約定及時、足額繳納出資;
2.按照各自的出資份額承擔公司的經營風險;
3.未經公司股東會同意,不得利用公司資源進行私人業務交易;
4.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
5.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資產、財產;
6.未經公司股東會同意,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資產為他人或者自己的債務提供擔保。
7.及時簽署有關文件,協助辦理公司正常運營所需要的一切手續。
8.不實施其他有損公司及其他股東權益的行為。
第九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履本協議過程中,違反本協議相關約定導致公司或者對方的權益受損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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