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買賣合同
廠房買賣合同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廠房買賣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廠房買賣合同1
賣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買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土地及工業廠房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
賣方擁有位于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地號: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其他信息詳見《土地使用證》)
賣方在其上建有工業廠房,并辦有《房地產權證》,其中:________(其他信息詳見房地產權證)(本合同交易土地、廠房及附屬設施、設備以下簡稱為轉讓標的)
買方購買轉讓標的用于生產經營(包括關聯公司的生產經營)。
第二條【轉讓標的概況】
賣方保證,上述土地及廠房的產權清晰,賣方對其享有的完全的物權,有權出售,轉讓標的不存在任何債務,未使用轉讓標的進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繳地價款、房價款或稅款的情形。
轉讓標的現已空置,原則上按照現狀轉讓。具體的現狀及交付標準詳見第九條。
第三條【轉讓價款】
轉讓標的成交價為人民幣________
成交價不含本合同第八條所列之各項稅費,因本次交易所產生的相關稅費根據本合同第八條之約定承擔。
第四條【付款方式】
買方應在本合同簽署生效當日向賣方支付轉讓標的成交價。賣方應向買方出具收款收據。
本合同第條所提及的房產稅的清繳憑證。(根據市現行規定,該房產稅由財產所有權人按年度申報清繳,且該稅費并非交易稅種,為此,賣方應當向買方出具房屋過戶登記完成之日前房產稅已經足額繳納的文件/證明。)
若賣方未能按第九條要求完成全部交接義務,或者存在房產稅欠繳情形,則自交房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款項,剩余部分由買方支付給賣方。
第五條【過戶登記】
買方向賣方支付轉讓標的物價款之當日,賣方應當將本合同第一條所述之《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原件提供給買方。
雙方即開始辦理轉讓標的的過戶登記手續,包括簽署用于過戶登記的買賣合同(以市政府規定的名稱為準),至國土、房產部門簽署相關文件,等等。
過戶登記手續原則上由買方主導辦理,賣方應當提供協助義務。即賣方應當在根據買方的要求積極配合。若賣方怠于履行義務而致使過戶手續期限延誤或者導致過戶登記手續無法完成,則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過戶登記手續完成后,由買方負責新的《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的領取。
第六條【稅費承擔】
轉讓交易所產生的各項稅費除(公司)所得稅外,由買方承擔,即:
契稅、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交易服務費、評估費(若有)、公證費等等,均由買方全部承擔。具體稅種、稅率依照國家規定。(公司)所得稅由賣方自行承擔。
此外,轉讓標的過戶登記至買方名下前的房產稅由賣方承擔。
本合同
廠房買賣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