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房屋租賃合同
簡易房屋租賃合同14篇[集合]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簡易房屋租賃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簡易房屋租賃合同1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連帶保證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為丙方)
茲經雙方協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房屋所在地及使用范圍與設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經甲乙雙方洽訂為______年______個月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每月______元整(收款付據)乙方每年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納(電燈費及自來水費另外)。
第四條
租金應于每月______以前繳納,每次應繳______年______個月份,乙方不得藉詞拖延。
第五條
乙方應于訂約時,交由甲方______萬______千元作為押租保證金,乙方如不繼續承租,甲方應于乙方遷空、交還房屋后無息退還押租保證金。
第六條
乙方于租期屆滿時,除經甲方同意繼續出租外,應即日將租賃房屋誠心按照原狀遷空交還甲方,不得藉詞推諉或主張任何權利,如不及時遷讓交還房屋時,甲方每月得向乙方請求按照租金二倍之違約金至遷還完了之日止,乙方及連帶保證人丙方,絕無異議。
第七條
租賃期滿前二個月甲乙雙方應就是否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俾利甲乙雙方處置其房屋與家俬。或辦理繼續租賃契約。
第八條
契約期間內乙方若擬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未到期之一個月房租,并應無條件將房屋照原狀還甲方,甲方即同意解除契約另外招租。
第九條
房屋有改裝設施之必要時,乙方取得甲方之同意后得自行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還房屋時自應負責回復原狀。
第十條
甲方如有正當理由需進入房屋,除有緊急事故外,必須于二十四小時前通知,否則乙方得拒絕甲方進入。
第十一條
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第十二條
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房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之情形外,因乙方之過失致房毀損,應負損害賠償之責。房屋因自然之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如甲方不于相當期限內修繕者,乙方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且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于租金中扣除。
第十三條
乙方若有違約情事,至損害甲方之權益時愿聽從甲方賠償損害,如甲方因涉訟所繳納之訴訟費,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四條
乙方如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或損害租賃房屋等情事時丙方應連帶負賠償損害責任并愿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十五條
甲乙丙各方遵守本契約各條項規定,如有違背任何條件時,甲方得定一個月以上期限通知解約收回房屋,因此乙方所受之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六條
印花稅各自負責,關于房屋之一切捐稅由甲方負責。
第十七條
本件租屋之綜合所得稅,若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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