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協議書(小產權)(精選33篇)
房屋買賣協議書(小產權)篇1
賣方:[身份證營業執照]
號碼:
住址:
買方:[身份證營業執照]
號碼:
第住址:一
中介方:
住址:
合約三方同意條款如下:
1.買賣雙方通過中介方買賣位于該物業住址以[房地產證預售契約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準,若有差異時,雙方同意再作修改,并同意不以此作為取消交易之理由。),該物業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以[房地產證預售契約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準,若實際面積有差異時,買賣雙方同意以本合約訂明之樓價除以面積所得的單價為標準增收或減付,并同意不以此作為取消交易之理由)。
2.該物業的物業維修基金由[賣方] [買方]支付。如賣方支付物業維修基金,賣方應在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前或[商品房買賣合同] [預售契約]轉名前付清物業維修基金,或由買方自首期樓款中扣除相應的費用;
如買方支付物業維修基金,賣方如已支付的部分物業維修基金不再退回,買方自賣方交付該物業之日起負責支付物業維修基金,同時賣方應協助買方辦理物業維修基金的轉名手續。
3.賣方持有[房地產證預售契約商品房買賣合同]號碼為:賣方須保證對該物業享有完整所有權,并無存在隱瞞與該物業有關的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等違反誠實信用行為。賣方應在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前將有關該物業的產權糾紛、債務、稅項、租賃以及解除抵押等事項處理完畢,并保證交易過戶完成時買方無須對上述事項負責。否則,賣方須賠償買方及中介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于賣方原因,造成物業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被政府或司法機關查封等情形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4.買賣雙方同意該物業成交價為RMB仟佰仟佰整(¥元)
5賣方、買方應按照附件約定的交易期限、付款方式按時交收樓款、完成交易過戶手續。
6.賣方于收取定金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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