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農作物種子買賣合同(精選32篇)
山西省農作物種子買賣合同篇1
合同編號:
出賣人: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20XX年XX月XX日
根據《中國民法典》、《中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農作物種子的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作物種類品種名稱產地數量計量單位質量(%)單價(元)總金額(元)
純度凈度發芽率水分
合計RMB金額(大寫):萬 仟 佰 拾___元 角分
第二條農作物種子的檢驗及檢疫:
買賣雙方應嚴格國家頒布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農作物種子檢驗檢疫,檢驗執行GB4404.1—1996《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
1、出賣人必須提供持證種子檢驗員簽發的該批種子合格證的檢驗報告。
2、調運或郵寄種子必須出具相應的《植物檢疫證書》。
3、買受人收貨后復檢,發芽率、凈度、水分三項指標在收貨后兩個發芽周期內復檢完畢,純度在收貨后該作物第一個生產周期內復檢完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對方,逾期視為種子合格。
4、買賣雙方對買賣的每批種子,必須共同取樣封存、分別保存,以備種子檢驗、仲裁、訴訟之用;封存的樣品保存至本合同約定的種子用于生產收獲時為止。
5、種子質量標準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執行國家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簽訂。
6、申請種子委托檢驗、仲裁檢驗或訴訟檢驗的費用,由申請方預付。經檢驗種子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檢驗費用由買受人負擔;經檢驗種子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檢驗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第三條超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第四條包裝要求及包裝費用負擔:
第五條交(提)貨時間、地點、運輸方式、運費負擔:
第六條交付定金數額及時間:于 20XX年XX月XX日之前交付定金元。
第七條結算方式和期限:
第八條雙方一般責任
出賣人:
1、對種子質量負責,保證所供種子品種、數量、質量達到合同約定條款規定,不得提供假、劣種子,所供種子應當附有依據《農作物種子標簽管理辦法》的規定制作的種子標簽,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買受人。
2、向買受人和種子使用者提供種子的簡要性狀、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條件的說明與有關咨詢服務。
買受人:按合同約定按時交付定金,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數量收購出賣人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種子。
第九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種子數量或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條款的,賣方應及時通知買方進行實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關資料,雙方協商變更合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出賣人提供的種子質量、種子標簽、種子包裝、種子說明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的,出賣人應按所簽訂總價款的%由支付違約金;買受人可選擇退貨;因此給買受人、種子使用者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支付賠償金。
2、出賣人逾期送種子或少送種子的,每逾期1日須按種子價款總額或少送種子的種子價款的數額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逾期10日送種子或者少送種子達種子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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