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書(通用30篇)
青島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書篇1
發包人(全稱):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
依照《中國民法典》、《中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承包人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
工程規模及結構特征:______
工程承包范圍:______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
二、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XX天。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
四、合同價款
幣種:______
合同總價(大寫):______元(小寫)¥:______元
綜合單價或費率:詳見承包人的投標報價書(招標工程);詳見經確認的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非招標工程)
五、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適用招投標工程);
3、投標文件(適用招投標工程);
4、經確認的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適用非招投標工程);
5、本合同專用條款和補充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8、圖紙;
9、工程量清單;
10、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記錄和文件;
11、發包人或工程師有關通知及工程會議紀要;
12、工程進行過程中的有關信件、數據電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
六、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他們的定義相同。
七、承包人承諾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及工程師的指令進行施工、竣工,在缺陷責任期內承擔工程質量缺陷保修責任,并履行本合同書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八、發包人承諾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并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訂立時間:20XX年XX月XX日
訂立地點:______
發包人和承包人約定自雙方簽字蓋章并送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本合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
住所:______
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電話: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傳真: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賬號:______
賬號: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附件: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發包與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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