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排水系統維護保養服務合同摘要
一、
專項服務委托內容
:
(一)物業公司轄區內供水系統的巡檢養護,保證轄區內正常用水。即:從市政管網入轄區計量表開始,經水廠、水站(包括水廠水站內的消防管道和消防設備的巡檢養護,但按國家規定要求的每月兩次試運行由
物業公司
負責),至樓宇入戶井結束(包含入戶井、閥門)的維護、保養、巡視檢查及記錄的工作。(不包含啟用專項維修資金部分)
主要包括如下主要部分:
1.
計量器具及相關設施設備。
2.
各水廠、水站的廠房、場地及相關的設施、設備。
3.
轄區內供水管網及相關附屬設施。
4.
各表井、檢查井、閥門井及相關附屬設施。
5.
安排專業人員進行巡視及水質的檢測,符合衛生防疫
部門
的要求。
6.
生活飲用水質應按照
GB/T 5750
執行。
7.
嚴格執行《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規范》。
8.
其他有報告有批示的委托項目。
(二)物業公司轄區內排水系統的疏通養護,巡視檢查保證轄區內正常用水。即:從各樓宇污水出戶井(包含出戶井)、經樓前主干管、過井、排水主干管、排污支管、化糞池、方渠至污水廠污水入口
結束以及雨水管線疏通、保養,巡視檢查及記錄的工作。(不包含啟用專項維修資金部分)
主要包括如下主要部分:
1.
外網污水出戶井以外排污管線及各種聯通井、過井、檢查井的疏通、清掏。至少每半年檢查、疏通、清掏
1
次,并有記錄。物業公司執行北京市地方標準
《
住宅物業服務標準
》
的區域及
“
創優
”
區域至少每兩月一次。(遇堵塞等情況隨時檢查、清掏、疏通)
2.
雨水管線及雨水井的清掏、疏通(樓宇內的雨水管線清掏疏通由
物業公司
負責)。至少每半年檢查、疏通、清掏
1
次,并有記錄。汛期發生問題應及時清掏,不受時間限制。
3.
污水主干管及污水方渠的清掏、疏通,至少每半年檢查、疏通、清掏
1
次,并有記錄。
4.
化糞池的清掏疏通及保養。至少每季度檢查一次,每半年清掏一次。物業公司執行北京市地方標準
《
住宅物業服務標準
》
的區域及
“
創優
”
區域至少每半年兩次。(遇堵塞等情況隨時清掏、疏通)
5.
所有污水系統中的各類設備的維護、保養,并有記錄。
6.
其他有報告有批示的委托項目。
二、
專業服務標準和要求
依據國家及政府的相關政策、
物業公司
與業主委員會簽訂的《物業服
務合同》的要求及小區內執行的北京市地方標準《住宅物業服務標準》
所要求的運行、維護、巡視頻次
,
及有關供水、排水和雨水系統維護約定的專業服務標準執行,且必須保證供水系統、排水系統和
雨水系統的暢通和正常使用。
三、
合同期限為一年
,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
四、物業公司
權利與義務
1
、按照國家及政府的相關標準和
物業公司
執行的北京市地方標準《住宅物業服務標準》的相關內容、標準
對
專項服務
公司
服務過程實施監管,包括服務質量、
維護、保養、疏通等。
2
、有權隨時檢查專項服務
公司
在服務過程中是否按法律法規的規定、標準及業主的合理要求進行,對專項服務
公司
違反政府法規、物業管理條例及小區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糾正,依據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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