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裝卸協議書
外包裝卸協議書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外包裝卸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外包裝卸協議書1
甲方(發包方):洛陽德潤實業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趙金標 身份證號:
因甲方生產經營需要,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由乙方承包甲方產品和原料(以下簡稱貨物)的出入庫裝卸工作。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保承包工作順利完成,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以下貨物出入庫裝卸工作的承包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此承包協議工作的地點在甲方公司的廠區內部。
第二條 承包費用及抵押金
2.1根據甲方實際情況,乙方按時完成甲方所安排的所有裝卸任務。
2.2因受甲方當前產量、訂單等因素的影響,產量尚不穩定,雙方商定裝車暫按:礦泉水6元(按每噸74件計)、易拉罐飲料6.2元(按每噸220件計)、易拉罐飲料 元(按每噸 件計)執行,若甲方產量增加、穩定以后,裝車價格另行協商調整,義務卸車,不予計量、計價。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月勞務費,結算方式為每月底結算上月勞務費。
2.3乙方留一個月的勞務費在甲方處作為抵押金,當雙方解除合同且無糾紛的情況下,于解除合同次月底甲方應無條件返還乙方所有
抵押金。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及發貨的實際情況安排乙方進行裝卸貨物工作。
3.2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物流、天氣等情況隨時調整裝卸貨物的.順序及時間。
3.3甲方根據乙方裝卸車的實際情況,有義務提供叉車、托盤等輔助機械或工具。
3.4在承包期間,甲方可為乙方不定期提供工裝及簡單勞動保護用品。
3.5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裝卸任務后,甲方有義務按月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務費用。
3.6甲方有義務為乙方裝卸人員提供工作餐,標準參照甲方公司內部標準。
3.7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工作的叉車司機、倉庫保管員等人員工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有權自行組織裝卸人員,但每班次不得少于四人。
4.2乙方裝卸人員有義務接受甲方的裝卸貨物安排,并按甲方要求完成。
4.3乙方有義務在裝卸過程中核對貨物的型號、數量等情況,如有與貨單不符,要及時通知倉儲人員。
4.4乙方裝卸人員有責任維護好自身的人身安全及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果乙方認為甲方的工作安排會危及人身或財產安全,乙方有權拒絕。
4.5乙方須統一為裝卸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如出現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責任以及費用。
4.6乙方裝卸人員在裝車的過程中不得損壞貨物,如有損壞必須依照貨物的價格按價賠償,賠償款從乙方當月勞務費中扣除。
4.7乙方裝卸人員不得以非安全理由無故停工、罷工,否則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損失情況向乙方要求相應賠償,并在當月勞務費發放中體現。如當月勞務費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4.8乙方在工作中要注意維護甲方的公司形象,不得在工作中以延遲裝貨、消極怠工等手段向物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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