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施工合同
工程分包施工合同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分包施工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工程總承包單位(甲方):
勞務分包單位(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定施工總承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基礎、主體清工大包,(塔吊、配電總箱除外
其于部分附材及工具。
1.4勞務作業范圍:該工程基礎、主體框架,既鋼筋、模板、砼、二次砌體、后澆帶、外腳手架搭設、安全防護含(拆除)等。直至質檢站驗收優良。
第二條、實行勞務承包。乙方按完成勞務作業的需要和甲方工程施工要求提供勞務,負責相應的勞務管理。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組成與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由下列各項組成,并依序解釋
1、補充協議;
2、本合同;
3、協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工程勞務量清單或確定勞務報酬的工程預算書、圖紙;
5、標準、規范和其他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第四條、合同文件適用標準和法律
4.1適用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
4.2適用標準及規范:
4.2.1現行的國家及工程當地有關標準、規范;
4.2.2其他標準及規范:無
第五條、施工圖紙
甲方正式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項目的施工藍圖2套。乙方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甲方代為復制,復制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
第六條、施工前期工作
6.1辦理施工手續的責任及費用、證件、批件的名稱及完成時間:施工許可證、開工報告、占道、排污、臨建規劃手續均執行大合同。
6.2提供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及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提供位置及交驗要求執行大合同;在乙方施工區域內的由乙方在施工期間負責保護。
第七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7.1甲方駐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的部分權利和責任,但涉及經濟責任和工期的事務須經現場代表確認方為有效。委派人員調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7.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應采用書面形式,
本人
簽字后交給乙方并辦理簽收。必要時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
7.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和施工需要及時向乙方擔供指令,批準施工措施并履行其他約定的義務;
7.4甲方代表發現乙方有轉包、再分包行為或無履約能力,有權終止或中止合同。乙方人員有違法、違紀或不服從管理的行為時,甲方代表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清退。
7.5甲方駐工地代表無訂約權。沒有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協議等變更、增減合同內容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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