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設計合同
工程設計合同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程設計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工程設計合同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以下簡稱乙方)
發包方委托設計方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1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2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表4-2。
表4-2 設計項目內容
第3條 發包方應向設計方提交表4-3中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表4-3 發包方應提供的資料
第4條 設計方應向發包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如表4-4所示。
表4-4 設計方應交付的資料
第5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 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表4-5所示。
表4-5 設計費支付進度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6條 雙方責任
(1)發包方責任
?、侔l包方按本合同第3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方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設計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 5天以內,設計方按合同第4條規定將交付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 5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诎l包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將所提交資料做較大修改,以致設計方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方應按設計方所耗工作量向設計方增付設計費。
?、墼谖春灪贤鞍l包方已同意,設計方為發包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的設計費。
?、馨l包方要求設計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方能夠做到,發包方應根據設計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方支付趕工費。
?、莅l包方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⑥發包方應保護設計方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方同意,發包方對設計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方應負相關法律責任,設計方有權向發包方提出索賠。
(2)設計方責任
?、僭O計方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
工程設計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