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安全工作責任書12篇
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幼兒園安全工作責任書12篇,供大家參閱。
幼兒園安全工作責任書1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校長、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車輛要求。
學校自備或租用校車都稱為校車,校車應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并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車輛時必須與租用單位簽訂租用合同、安全責任書;嚴禁購買或租用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等作為校車;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
學校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后方能聘請;學校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
學校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兒童安全管理,以及家長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相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幼兒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學生接送安全。
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①要詳細掌握學校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
?、谝獙铀蛯W生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蹐詻Q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學生;
?、芤贫ㄐ\嚢踩芾碇贫?,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賬,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尊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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