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鄉鎮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鄉鎮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范
第1條 詞語涵義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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