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租賃合同簡單
合同中可以規定合同變更、解除等條款,以確保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能夠得到公平的保障。如何才能寫出優秀的店鋪租賃合同簡單?這里給大家分享店鋪租賃合同簡單供大家參考。
店鋪租賃合同簡單篇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商鋪實際,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業務,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簽訂如下鋪面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位于----市----大道A7-a幢首層--號商鋪(--x平方米),租給乙方使用。
2、租賃期限從----年--月--x日至----年--月--日止,共--年,每月租金600元(大寫:陸佰元整)。
3、乙方負責支付出租鋪面的水費、電費、電話費有關部門市政收費、排污費、環保清潔費、商務管理費、租賃等一切有關稅費。
4、乙方在租鋪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糾紛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負。
5、租賃商鋪用途----x。
6、該鋪面的租金及保證金的交納規則:本合同簽訂日起,乙方向甲方交納2000元作押金,在本合同期限未滿時,若乙方自行退出,則保證金不退回,在本合同期滿時,甲方應將2000元的押金退回給乙方,每月10號前乙方須將當月租金交給甲方,若超過期限一個星期(7天
店鋪租賃合同簡單精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