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宣傳工作管理制度
學校宣傳工作管理制度(精選14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宣傳工作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宣傳工作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新聞宣傳的導向作用,樹立學校良好的社會形象,營造有利于學校改革與發展的良好輿論環境,根據黨和國家關于宣傳工作的有關法律和制度,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宣傳輿論工作,在學校黨委領導下,由黨政辦公室
實行統一管理。
第三條
宣傳輿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校長、書記
常務副組長:分管領導
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成員:各科室負責人、年級組長
第二章 對外宣傳
第四條對外宣傳的主要內容包括:
1、學校內各部門采寫和制作的向校外公開傳送的有關學校情況和形象的各種宣傳品(如圖片、畫冊、光盤、網頁等)。
2、學校內各部門或個人聯系或協助報刊、雜志、電臺、電視臺等社會新聞單位、出版媒體采寫和制作的有關學校情況的各類新聞、廣告作品(含圖片、通訊、錄音、錄像等)。
3、學校內各部門或個人采寫和制作的向社會各新聞單位或出版媒體投送的反映學校有關內容的各類新聞、廣告作品。
4、學校內各部門向社會各方面推薦或報送的用于公開布設或發送的有關學校情況和形象的介紹材料、展覽品或陳列品。
5、學校向上級有關部門報送的信息。
第五條對外宣傳的管理
1、審查。凡向外投遞反映學校情況的宣傳報道(含網絡宣傳中由學校管理的新聞宣傳)文稿、作品、信息,包括各種體裁的文章、音像宣傳品,須經黨政辦公室審查同意,方可向外投遞。
2、審查內容。政治觀點正確,文章內容屬實,數據準確。
3、審查程序。反映全校性重大事件的對外宣傳報道,須經黨政辦公室審閱,由學校主要領導審定。反映處室、系、部的對外宣傳,須先經作者所在處室、系部審查同意,簽署意見之后,再由黨政辦公室審定。
4、責任。原則上,文責自負;若出現重大責任事故,主管部門負有領導和監督責任。
第六條學校重大活動的對外宣傳報道,由黨政辦公室統一邀請新聞單位并具體組織安排,活動主辦部門應于活動舉辦前三天報黨政辦公室,并做好活動場所的環境布置,備好新聞通稿和相關材料,協助黨政辦公室做好記者的接待工作。
第三章 對內宣傳
第七條對內宣傳的主要載體:校園網、微信公眾號、校報、廣播、黑板報、櫥窗、宣傳欄、電子顯示屏等。校報、校園網、微信公眾號、櫥窗、電子顯示屏由學校黨政辦公室負責管理。
第八條黨政辦公室主要負責全校性重大活動的拍攝、撰稿與報道。各部門的會議、活動原則上由各部門負責安排拍攝、撰稿。新聞宣傳具有時效性,學校重大活動應隨時報道,投稿時間為次日12點前,須署上部門及作者真實姓名。各部門通訊員上報的新聞稿件以及所采集的新聞資料,須經過本部門主要負責人審
學校宣傳工作管理制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