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消防安全工作的承諾書8篇
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員工消防安全工作的承諾書8篇,以供參考。
員工消防安全工作的承諾書1
為保障學校消防安全和公共消防安全,實現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法律責任自負,學校向社會鄭重承諾:
1、切實履行《消防法》規定的職責和義務,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和巡查,認真做好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的自查自改。
3、按照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5、加強用火、用電、用氣和動火安全管理,嚴格火源控制。
6、切實加強從業人員消防安全培訓,認真組織消防演練,增強組織和引導人員疏散能力。
XX縣XX學校
年 月 日
員工消防安全工作的承諾書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簽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認真執行有關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以“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為警示,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每個商鋪使用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物業安保部門將定期組織檢驗、維修消防設施和器材,確保完好有效。
三、各商鋪經營者要建立內部防火安全規章制度。對生產、儲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放射性等化學危險物品的場所要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裝備,要指定熟悉各種物品性能、由掌握防火滅火知識的人員負責管理。
四、商鋪使用人要自覺接受物業服務中心安保的管理,落實安全防火工作。
五、商鋪使用人要本商鋪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全部責任,并制定相關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六、每日商鋪經營結束前應有專人檢查安全,做到斷水、電、關窗門;各種用電設備、儀器必須保證正常運行,嚴禁超負荷運行,嚴禁設備、儀器帶病作業。
七、安裝和修理用電設備應由電工或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室內電路不準變動,因工作必須變動時,要經物業處工程部批準。
八、未經物業處安保部同意,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拉電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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