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鍋爐故障應急預案
供暖鍋爐故障應急預案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盡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我們應該怎么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供暖鍋爐故障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供暖鍋爐故障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城市集中供熱事故(以下簡稱供熱事故),最大限度減少供熱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山東省供熱條例》《山東省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濟寧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濟寧太白湖新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區發生的供熱事故,具體包括:
?。?)熱源廠鍋爐、機組以及輔助設施等發生故障、爆炸、火災,導致無法正常供熱或人身傷亡的;
?。?)供熱管網發生爆管影響大面積區域供熱的;
?。?)換熱站出現運行故障導致大面積停熱或人身傷亡的;
(4)室內采暖用熱系統爆裂,導致大面積停熱或人身傷亡的;
?。?)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破壞供熱系統,導致大面積停熱的;
?。?)調度、自控、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的;
?。?)戰爭、恐怖活動導致影響大面積區域供熱的。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明確職責。在區管委會領導下,明確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及供熱企業、咨詢機構等的職責,規范應急處置程序,有效處置供熱事故和突發緊急情況。
(2)統籌安排,協調配合。統籌安排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應急處置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及時共享信息,形成處置合力。
?。?)分級管理,落實責任。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城市供熱安全保障與應急處置體系,根據供熱事故的社會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進行分級,落實供熱事故應急責任機制。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成立太白湖新區供熱事故專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具體負責供熱事故突發事件的指揮協調處置工作。區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區管委會分管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由區建設局局長擔任。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安全事故應對法律法規,分析、研究供熱事故防范與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根據區管委會應急工作方案,指導、協調較大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和重大及以上級別供熱事故的先期處置;落實供熱事故應急保障資金;加強敏感、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供熱事故或預警信息監測預警,按有關規定做好信息報告、發布和應急響應;協調調度全區供熱事故應急救援隊伍;根據供熱事故實際情況和發展趨勢,決定啟動、終止應急響應;承擔區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2.2辦事機構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建設局局長兼任。主要職責:落實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各項部署;指導、協調有關單位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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