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
合同補充協議
合同編號:
甲方(出租方):
負
責
人:
職 務:
住 所:
聯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
負 責 人:
職 務:
住所:
聯系方式 :
根據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就該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補充協議條款:
“主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對出租土地進行交接;甲方交付給乙方的土地應符合的標準為:土地權屬確定且無爭議,土地界限清晰明確且無爭議,土地為耕地標準、土地成片、土地上農作物、竹木花卉以及地面附著物都歸乙方所有。
甲乙雙方確定,自雙方簽訂土地交接手續之日起,按照實際交付土地的面積及時間開始計算土地租金。其中,對原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在
年
月
日前已交付給甲方,并有交付手續且符合本補充協議約定的土地交付條件的土地,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合同補充協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