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合作協議
二○一七年一月一日
采購供貨協議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甲方
: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互利雙贏、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質量要求
:
1.
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各項指標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并應適時滿足其有關最新要求;
2.
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各項指標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并應適時滿足其有關最新要求;
3.
對于甲方有環保要求的產品乙方應保證其符合相關環保法規及指令的要求,并至少滿足
ROHS
指令的相關要求;
4.
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各項指標符合乙方編制經甲方確認的《產品規格書》及甲方《檢驗規范》的要求,并且應達到雙方所簽的《質量保證協議》的要求。
5.
乙方應保證提供甲方產品具有合格的質檢報告、合格證、產品生產標準及許可證
等
。
6.
所有產品因質量及相關資質問題導致的糾紛,均由乙方承擔。
二、
產品流程
確定及樣品說明
:
1.
訂單應以書面或電子檔的形式生成,注明
主合同編號以及
商品的名稱、品種、規格、計量單位、數量、交貨日期、經辦人等內容,并經甲方采購部門負責人或者其委托人審核簽字確認。
2.
乙方收到甲方“訂單”后,應對其內容進行審核,如乙方對“訂單”內容有異議,須于
24
小時
內向甲方提出,由甲乙雙方協商確認,否則,視乙方已接受該“訂單”;
三、訂單履行、變更及取消
:
1.
甲方有權根據實際需要,在合理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更改“訂單”,更改后“訂單”成為雙方最終確定的“訂單”,原“訂單”自動失效。由于更改“訂單”導致成本增減或交貨日期提前或延遲,則視實際情況,由雙方協商確定。
2.
若乙方沒有在訂單規定的交貨期限內履行訂單義務,則甲方有權單方取消訂單(甲方提出并書面通知乙方推遲履行訂單或乙方提出并經甲方書面同意而推遲履行的訂單除外)。
3.
乙方未履行甲方訂單之全部或部分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訂單要求,經雙方協商確定仍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單方取消訂單,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
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修改或終止訂單的全部或一部分。
四、產品包裝防護要求
:
乙方提供的產品包裝應達到甲方認可的包裝要求,有足夠的強度,以便適應運輸及氣候變化的要求,達到防潮、防震、防跌等作用,如因產品包裝原因導致產品質量問題,責任由乙方承擔。
食品、飲料等包裝應符合甲方提供的包裝標準(附錄
1
)。
五、交(提)貨地點、方式及費用承擔:
1.
乙方負責送貨到甲方指定倉庫(或雙方協定的交貨點),運輸方式由乙方選擇并經甲方確認,運輸費用與運輸風險由乙方承擔;
2.
乙方嚴格按訂購計劃單中規定的數量和日期準時交貨;乙方在裝車或交付托運后須在
2
小時內以電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甲方發貨情況及預計到貨時間,以便甲方及時安排檢驗及入庫。
六、貨物接
供應商引入合作協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