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鏈代理
銷售
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委托
人)
: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
人)
:
江門市恒浩供應鏈有限公司
地址:
江門市萬達廣場
1
幢
10
層
1001
室
法定代表人:
徐文輝
丙方(保證
人
):
,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經甲、乙
、丙三
方平等自愿協商,現就甲方
委托
乙方在國內代理
銷售
貨物,丙方為甲方
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責任承擔
連帶責任保證
等
相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
合同
,共同遵守。
一、
代
銷
方式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
在
國內
轉銷售
甲方指定的貨物
,即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的名義向甲方指定的
采購
商
轉銷售
乙方
向甲方采購的
貨物,
乙方先墊付貨款給甲方后再收回采購商貨款
。
二、
代
銷
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銷售
的貨物范圍包括:
三、
合同
期限
1
、
本合同
期限為
年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
合同
期限屆滿后,如甲、乙雙方同意續約,則應在
合同
期限屆滿前
個月重新簽訂新的代理
銷售
合同
,否則
合同期滿后本合同自動
終止。
3
、合同期限屆滿后,如代理
銷售
合同仍未履行完畢,則本合同期限自動順延至代理
銷售
合同履行完畢止。
四、
代
銷
額度
在
合同
期限內,
甲方委托
乙方代理
銷售
的貨物總額不能少于
元人民幣,亦不能多于
元人民幣。
五
、費用及結算
1
、乙方的
銷售
代理費用由代理費和資金占用費兩個部分構成。
2
、代理費是指乙方為甲方提供國內
銷售
服務而收取的費
用
,代理費標準為
甲方
《委托
銷售
貨物確認單》總額的
%
。
該代理費
乙方
通過加價轉售的方式收取
,
即乙方按《委托
銷售
貨物確認單》
原單價
減
價
%
后
的價格向甲方采購貨物
后
,再按
《委托
銷售
貨物確認單》
原價
再轉售
采購貨物
給甲方
指定采購商
,
轉
售
加價部分作為甲方應付乙方的代理費。
3
、資金占用費是指乙方
墊付貨款給
甲方
至乙方收回墊付貨款期間的貨款利息
。資金占用費從乙方向甲方
墊付
貨款之日起
天后開始,計算
至乙方收回墊付貨款之日止,資金占用費標準按乙方已付
甲方
每單貨款總額的每天
%
收取。
4
、從乙方向甲方
墊
付
貨
款之日起
天內,無論甲方指定
采購
商
收
貨與否,
如乙方沒有收到采購商貨款,則甲方除應將已收乙方全部
貨款
退回給乙方外,還應將
代理費、資金占用費及其他
甲方應付款項
支付給乙方
。
5
、甲方應
退應付
乙方的
貨款、
代理費
、
資金占用費
以及其他應付款項均
須匯入
乙方
指定的銀行帳戶(戶名:
,開戶銀行
:
,帳號:
供應鏈代理銷售合同.docx